8月24日(农历七月二十二),民俗中的“财神节”。当日,一些商家为了祈愿生意红火、财源广进而鸣放鞭炮。一时间,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地面布满了鞭炮纸屑,空气中飘荡着难闻的气味,令不少市民不敢出门,甚至赶忙关闭家中的窗户,更给环卫工人清理环境卫生制造了很大的麻烦……
祈盼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好,收入越来越高,借“财神节”有所寄托,本是人之常情,但如此鞭炮大作却甚为不妥,不但违反了政府部门的禁令,也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
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大部分城市有鞭炮限燃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市民只能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显然,部分商家借“财神节”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当前,文明、环保理念广为人知。部分商家无视“禁令”,肆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显然与之格格不入。可以这样讲,这种只顾自己舒心、不顾他人感受、知规违规的行为,也是一种诚信缺失的表现。而一个缺失了诚信的商家,哪怕在“财神节”鞭炮放得再响,也会因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扰民之举令人侧目。躲之唯恐不及,又如何讨来财运?因此,与其“噼里啪啦”地放几挂鞭炮,不如沉下心来开动脑筋,通过诚信守法经营,赢得真正的“财神”———消费者的认可。有了消费者的青睐,何愁生意不兴隆?
“噼里啪啦”鞭炮声的背后,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管理上的“缺位”。作为职能部门,有义务、有责任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事前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事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等方式,及时防止此类“任性”行为的发生。
移风易俗,从我做起。节日祈福,莫忘文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更应该遵守相关“禁放”规定,并守住诚信的底线,从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共同守护好我们靓丽文明的家园!(特邀评论员 开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