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已累计公布"老赖"61486例 让"老赖"无处遁形

发表时间:2017-05-10 10:18:00来源:烟台文明网

  9日,在烟台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烟台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传慕说:“截至2017年4月底,全市法院共有执行积案93233件,已完成62598件,完成量占总案件数的75.2%。目前,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初步成效。到5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量的90%。”亮剑“执行难”,才能让“老赖”无处遁形。

  刘传慕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人大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而山东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于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2017年2月,山东省法院将烟台、日照、东营、青岛海事法院确定为全省第一梯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法院。

  推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做法,最主要的就是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在全省率先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发布诚信“黑榜”,在烟台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对失信法人和自然人进行曝光。运用自媒体手段,在“公正烟台”微博微信带头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85个,截至目前,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介,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1486例,限制16441人次购买机票、限制15913人次乘坐高铁。有824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发布率和履行率均居全省前列。

  自2016年以来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共计罚款77案68人,552.63万元,拘留2692人次,限制出入境104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8案64人,判处刑罚15案18人。适用自诉程序对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判刑,为全省法院提供了先例。执结涉民生案件10838件,标的额51406.14万元;涉执进京赴省信访案件处结122件,对469案497人给予司法救助1211.35万元。(水母网 记者 衣文萍 通讯员 张景伟)

责任编辑:刘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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