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凤凰台街道引导居民践行“居民公约”

发表时间:2017-07-10 10:57:00来源:烟台文明网

    烟台文明网7月10日讯 为建设文明和谐的居民文化和邻里关系,烟台芝罘区凤凰台街道持续推进社区居民公约的宣传和实施,有效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为社区文明建设起到良好促进作用。7月9日,记者走进凤凰台街道,“我们所制定的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居民自治要求,居民在社区生活中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来自群众,是自下而上居民自己制定的公约,为广大居民所认可,居民会自觉地执行公约、维护公约,监督公约的执行。”街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居民公约在社区公共生活中具有较强的认同作用、约束作用和监督作用。

  街道大力倡导“践行居民公约,共建社区文明”宗旨和精神,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明白纸、楼片长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居民公约的宣传力度,逐步使得居民公约深入人心。同时,将居民公约的讨论、确立与“阳光17议”居民协商议事会有机结合,通过议事会讨论确定、修改公约章程,从而极大地调动居民响应公约的积极性。

  例如,原本老旧居民小区的“顽疾”——乱扔垃圾及化粪池堵塞问题,就通过居民公约便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过去,对于居住环境的脏乱差情况,居民们总把眼睛盯着物业公司,抱怨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自从居民们通过“阳光17议事会”坐在一起讨论居民公约,居民们这一次开始审视自己,一致讨论通过了居民公约:“垃圾不得随便抛,门前垃圾及时扫;楼内不准乱堆物……。”

  至此开始,每周居民们都会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大家从楼里的公用部位,一直扫到楼栋外,环境卫生问题迎刃而解。而且通过这些行动,大家还发现以往下水道化粪池常被粪便、垃圾堵塞的情况也有了改善,现在居民们自觉不倒废物,解决了多年困扰的化粪池堵塞问题。居民们纷纷表示,“环境是自己的,当然要尽责。”同时也表示将会按照公约内容积极配合社区工作。这些都为社区将来的深化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逐步形成“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的浓厚氛围。

  自街道实施居民公约以来,会定期组织友邻单位、居民户代表、临街商铺店主,针对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社会公德等公约内容,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同时,社区还向居民发出了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建议,对居民公约的内容进行修改,使居民公约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符合当下实际,贴近百姓生活。(烟台晚报 记者 禛祎 通讯员 白晓岩)

责任编辑: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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