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发表时间:2018-11-07 10:41:00来源:烟台文明网

    烟台文明网11月7日讯 优惠、折扣、返现、秒杀、红包,“双十一”临近,各类促销活动火热,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规避《电子商务法》实施前夕的网络购物风险,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购物需谨慎,谨防消费陷阱,依法理性维权。

    看到“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红包返利”就忍不住“剁手”?市消协提醒,应按需消费、合理购买。消费者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优惠所诱惑,生怕错失良机,需不需要、用着用不着都会“买买买”。这样只会导致在“双十一”过后,发现部分商品并不需购买,有的还会陷入退货难的窘境,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应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购买商品,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

    在消费平台的选择上,消费者尽量选择经营正规的、规模大、信誉度高、口碑好、交易量大、评价高的电商平台购买。即使发生纠纷也能快速解决。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收货时要检验物品是否完整无损或所购商品是否一致的情况下再签收。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拒绝签收。并及时与商家进行联系,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第一时间应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或12315投诉维权。

    另外,在支付阶段更应留心。市消协介绍,网络支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后,应注意个人信息免遭泄露,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一定要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收到货后不要随意扔掉包装袋,因为上面有消费者的信息。(YMG记者 徐峰 通讯员 王华)

责任编辑:纪春艳

主题活动

更多>>
  • 1.png
  • 1.png
  • 1.png
  • 1.png
  • 1.png
  • 魅力烟台魅力烟台